{{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护民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商品价格、广告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侵权假冒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
献县浩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价格欺诈案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浩兴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商品使用原价、特价等标注,但无法提供原价销售票据和相关证据,遂对该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销售商品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东光县德久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虚假广告案
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东光县德久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自办网站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对该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自办网站发布虚假广告。
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间市束城镇小留更村卫生室未经许可配制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制剂案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案件移送线索,依法对束城镇小留更村卫生室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卫生室未经许可,擅自配制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制剂。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责令该卫生室关闭制剂配制场所,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黄骅市YY瑜伽馆合同违法案
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黄骅市YY瑜伽馆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瑜伽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办理的预付卡自由使用权利。
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责令该馆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任丘市德信堂药店经营添加药品(西地那非)食品案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案件移送线索,依法对任丘市德信堂药店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药店经营的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西地那非)。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该药店作出没收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并罚款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渤海新区金顺超市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渤海新区金顺超市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等9个品牌的白酒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责令该超市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权白酒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间天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诚信药店以维生素代替药品案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河间天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诚信药店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药店存在以维生素代替药品的违法行为,并涉嫌犯罪。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沧县乾富服饰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沧县乾富服饰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
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献县恒穆伊旭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案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献县恒穆伊旭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以鸭肉冒充羊肉、牛肉,数量巨大,涉嫌犯罪。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王晓丹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保鲜膜纸管案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案件移送线索,依法对王晓丹开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鲜膜纸管。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问题,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