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关于第50940819号“花品商城”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0874号
申请人:北京光荣天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0940819号“花品商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中文“花品商城”,使用在指定的电视播放等服务上,并未仅直接表示服务的内容等特点,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倩
牛嘉
王钒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