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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4200636号“都氏二当家水系”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8572号
申请人:成都云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顶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200636号“都氏二当家水系”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申请商标所引证的第34098420号“都氏二当家”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核准已注销(见第1768期《注册商标注销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的注册已被我局核准注销,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苏明
202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