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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注册第1587859号“PROTECTED TOOLS
IMPACT WATER DUS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1444号
申请人:ROBERT BOSCH POWER TOOLS GMBH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587859号“PROTECTED TOOLS IMPACT WATER DUS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自创的外文组合“PROTECTED TOOLS IMPACT WATER DUST”及图形组成,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特征和可识别性。申请人已将申请商标进行了使用,并通过使用取得了显著性。因此,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文字部分“PROTECTED TOOLS IMPACT WATER DUST”可译为“保护工具 碰撞 水 灰尘”,将该文字指定使用在“电动工具;钻;冲击钻;手动工具和器具”等商品上,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第8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邢妍
陈颖
李海临
202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