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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4454860号“connexicon
medical(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3619号
申请人:康耐西康医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4454860号“connexicon medical(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9774518号商标经我局审理作出商评字[2021]第0000208083号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予以驳回,该驳回复审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