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关于第52976273号“不多鱼 一人食烤鱼饭 BUDUO
FISH”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85482号
申请人:北京众品有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2976273号“不多鱼 一人食烤鱼饭 BUDUO FISH”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304392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上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宋岳茹
张玉广
蔡婷
202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