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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0565665号“美惠悦Meil Hui Yu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113974号
申请人:庄孝君
委托代理人:北京圣州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0565665号“美惠悦Meil Hui Yu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503118号“悦美惠”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撤销公告见第1778期《商标公告》。据此,该商标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海珍
2022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