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查询 注册会员,免验证
  • {{ basic.site_slogan }}
  • 打开微信扫一扫,
    您还可以在这里找到我们哟

    关注我们

关于第53328868号“L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阅读:267 2022-03-02 13:34:35 来源:商评委

关于第53328868号“LR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8898号

   

申请人:东莞市联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盛智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3328868号“L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542191号“立荣LIRONG L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6489099号“朗睿科技LANGRUI TECHNOLOGY L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2183586号“朗睿科技LANGRUI TECHNOLOGY L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730363号“龙荣 L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2862738号“L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16538664号“L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已经无效,该商标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引证商标六权利状态不稳定,申请人请求暂缓审理本案。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信息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因期满未续展已被注销,且自期满之日起已满一年。引证商标六已被我局做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决定予以维持,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注销,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LR及图”与引证商标二至六的显著部分之一“LR及图”在整体视觉及呼叫等方面相近,消费者在隔离状态下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六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复审的“变压器(电);稳压电源;发光二极管(LED);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等商品与上述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近似,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上述各引证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上述各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向我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产生足以与上述各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复审的“电池”商品与上述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电池”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苏明
刘中博
张 颖

2022年03月02日

知美网|商标转让网|商标转让平台|转让商标|买卖商标|商标买卖|买商标|卖商标|商标交易|商标交易平台|商标购买|购买商标平台|商标出售平台|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申请|商标超市网|苏州商标查询|注册商标|苏州专利申请|申请商标|版权登记|商标公证|专利交易|条形码申请|双软评估|高企认证|科技项目申报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
取 消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