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以假充真,流窜多地销售假冒伪劣电线,近日,万安县公安局窑头派出所办理的“销售伪劣电线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2021年12月份,刘某在万安县百嘉镇、夏造镇等地兜售假冒伪劣电线,群众购买后发现电线系伪劣产品遂报案。民警接警后,将电线送至吉安市质检中心检测,发现受害人购买的电线均为不合格产品。为全力侦破案情,民警沿线追踪,日夜蹲守,最终于2022年1月在赣州将其抓获。
刘某被抓后,认为民警未掌握其它省市的犯罪事实,遂拒不承认。民警通过细致工作,前往湖南、安徽等地仔细取证,认定了犯罪事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明,自2021年1月份以来,刘某以牟利为目的,从河北省进货大量假冒伪劣电线,流窜至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多地,通过开车沿途叫卖的方式进行兜售,非法获利达4万余元,尚未销售的伪劣电线多达400余卷,货值金额达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