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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古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据悉,2021年1月19日凌晨,漳州市漳浦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漳州市公安局古雷分局查获一起涉假案件。经调查,史某在明知所运输物品为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仍同意承运,从福鼎市出发往广东方向行驶,行至古雷经济开发区杜浔镇时被查获,车上共查获假冒伪劣卷烟超400件,涉案金额近400万元。
此前,漳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