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2022年6月7日上午,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市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敲响了南岗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第一槌,并通过诉中调解的方式成功当庭调解审结。
2022年5月,原告赵某、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原告赵某的美术作品。二原告认为该公众号未取得授权擅自使用案涉美术作品,侵犯了该美术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该公众号所属的某公司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
庭审过程中,通过审判长娴熟的驾驭庭审、耐心细致的调解,了解原告主要诉求及主张赔偿的依据。同时,向被告方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事实,并就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如何规范经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解释和说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被告当庭明确表示马上停止侵权行为,原告也对被告的行为予以谅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此案的成功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