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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查处一起涉冬奥网络侵权案

阅读:288 2022-05-14 19:01:23 来源:鲁网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期间,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重点场所和单位是否有涉嫌侵犯冬奥版权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力度。

 

近日,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成功查处了一起涉冬奥会吉祥物网络侵权案,为冬奥版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该案是山东省首例由文化部门查办的涉冬奥会标志、吉祥物案件。

 

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青岛某公司为吸引眼球,增加产品销售量,在未取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由其员工身着“冰墩墩”“雪容融”人偶道具服,录制名为“你一定会来找冰墩墩和雪容融的对吧”短视频,并在其公司运营的抖音账号中发布。该形象复制了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美术作品形象,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责令当事人删除该短视频,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提醒大家,“冰墩墩”“雪容融”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等保护。同时,“冰墩墩”“雪容融”作为美术作品,也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特别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以外(比如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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