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关于第5839357号“SWC及图”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1187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苏传霞
委托代理人:北京铭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田晓亮
委托代理人:北京专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5839357号“SWC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1]第Y004715号决定,于2021年03月26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向其提交的在2017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27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在“冷冻机”等全部商品上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无效,复审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对复审商标及指定的全部商品在指定期间一直持续使用、宣传。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实际使用的情况。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及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2017-2020年宣传册;2、上传平台网址链接、复审商标工程案例及照片、工程介绍上传平台证据;3、销售实物照片;4、2017-2020年代理商授权书;5、工厂及办公大楼照片;6、复审商标淘宝官方旗舰店资料;7、商标许可使用授权书及被许可人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8、产品购销合同、银行收款通知及发票;9、门牌订货协议、收据;10、复审商品在产品上的使用材料;11、申请人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已经投入市场并使用在指定的“冷冻机”等全部商品上。由此,在指定期间内,申请人并没有有效使用复审商标。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关于申请人列入限高名单的信息摘录。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07年1月11日申请注册,于2009年10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1类冷冻机等商品上,经续展专用期限至2029年10月20日。
我局认为,本案中,三年指定期间跨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2013年《商标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2019年《商标法》)施行期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
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是否在“空气冷却装置”等全部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具体到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2、3、5、6、10为自制证据,其真实性和时间难以确认;证据4在缺乏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7显示申请人将复审商标许可给上海斯图华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使用;证据8在指定期间内,其中被许可人与徐州源健节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比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斯图华纳空气净化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显示的商品为“全热交换器、防霾净化新风机系统”,显示有“SWCAHE”型号,并有银行收款通知书和发票予以佐证,产品购销合同显示北京天泓昌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斯图华纳(上海)制冷机电有限公司向被许可人购买空调设备,合同中显示有复审商标,显示的商品为“空气源热泵机组,斜除风空气源高能热泵机组”,并有发票予以佐证;证据9不在指定期间内;证据11仅能证明复审商标作品的权属,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被许可人于指定期间内在“全热交换器、防霾净化新风机系统、空气源热泵机组,斜除风空气源高能热泵机组”等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鉴于“空气冷却装置;空气调节设备;空气调节装置;空气处理电离设备;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车辆通风装置(空气调节)”商品与上述商品属于类似商品,故复审商标在前述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涉及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冷冻机;水冷却装置;冷冻设备和装置;冷却设备和装置”商品,且其与“空气冷却装置”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复审商标在上述商品上的注册应予以撤销。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空气冷却装置;空气调节设备;空气调节装置;空气处理电离设备;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车辆通风装置(空气调节)”复审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复审商品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娜娜
翟晶晶
张蕾
2022年03月04日